各设区市、县(市、区)团委: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推行< 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团苏委发〔2019〕9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2019年《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工作情况,就深入推进《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落实作如下通知。
1.各基层团委根据2019年底团支部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核定、汇总所属团支部星级评定等次后报上级团组织。各市、县级团委逐级梳理汇总、填写团支部星级评定等次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6月12日前发至团省委组织部邮箱,并附该项工作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内容需包含《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推进落实情况、所辖团支部评星定级的面上情况分析以及推进落实该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