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2、组织基础好,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
3、基础性工作扎实,“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信息准确完整,学社衔接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
4、定期开展“青春讲堂”,积极运用“苏青U+”综合服务平台发布活动,青年大学习第10季,学校参学率需高于学生总数70%,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学率需高于目标人数50%。
5、初中学校申报的须按要求开展“双积双评”工作。学校推进新一轮学生会改革进展缓慢的,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成效不明显的高校团组织和团干部,不得申报参评。
6、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7、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团支部整理整顿中,已开展自查,团委已审核。
8、各县(市)区申报“五四红旗团委”时须多有1家学校团委。